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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嘉南藥理大學電腦網路使用規範
92年11月24日圖書諮詢會議修訂
     
 
第一條:為充分發揮校園網路功能,遵守法治觀念,保障智慧財產權,促進學習成效,特依據「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」訂定本規範。本規範適用嘉南藥理大學全體教、職、員、工、生。

第二條:使用電腦相關資源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保護法之相關規定。

第三條:使用電腦相關資源應遵守社會善良風俗,不作惡意攻訣,不蓄意散播與製作網路謠言或偏激網路資訊。

第四條:不可使用電腦相關資源作損害公眾權益與污瀎國家形象之行為。

第五條:使用電腦相關資源不作侵犯他人隱私權之行為,並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下,從事相關行政工作與學術研究。

第六條:電腦管理者因管制電腦網路流量與平衡電腦網路資源需要,得實施相關措施更改使用者電腦相關設定。

第七條:學生有違反本規範之事實,由電腦管理者檢具事實事證送交學務處,依相關規定處理。

第八條:教、職、員、工有違反本規範之事實,由電腦管理者檢具事實事證通知當事人, 當事人須於三日內以書面答覆並擬妥改善措施,提交電腦管理者處理

第九條:違反本規範情節重大者,電腦管理者得立即停止其一切電腦相關資源使用,使用 設備為校方資產,電腦管理者得進一步實施暫時保管措施。

第十條:本規範由「圖書資訊委員會議」討論通過後,呈校長核定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     
*嘉南藥理大學電腦教室管理辦法
94年4月15日圖書資訊委員會會議通過
     
 

第一條:為使本校學生充分使用電腦教室之資源,及規範學生使用電腦教室應遵行之規 則,特訂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:第二條 本辦法之執行單位為本校圖資中心。

第三條:電腦教室除了課本、筆記外,嚴禁攜帶任何物品進入,特別是飲料、食物、雨 具、磁鐵,違者停止自由上機權利四週。

第四條:上課使用電腦教室時,由任課老師指定學生使用電腦之座次,並請(該班)班長將老 師排定之座次表繳交一份給圖資中心,以便於管理及發生問題時追蹤;非經任課 老師允許不得更換使用其他電腦。

第五條:電腦教室除提供相關電腦課程上課使用及每週固定時間設備維修外,其餘時間開 放給學生自由上機使用;自由上機時間於每學期開學時另行公佈。

第六條:為保障當學期選修電腦課程同學之權益,自由上機時須向電腦教室工讀生出示規 定之學生證明文件,經驗證確認後,得優先分配電腦使用。

第七條:上機時使用者須先行檢查電腦配件(主記憶體、滑鼠、鍵盤、主機、硬碟、軟碟要、螢幕等),若有異常狀況,應請任課老師或電腦教室工讀生協助解決,不可自行處 理,若因自行處理而導致設備損壞時,將報請學務處議處,並負責賠償。若任課 老師或電腦教室工讀生亦無法處理時,得更換使用其他電腦。

第八條:使用電腦教室時不得任意更動系統設定,及搬動或拆裝設備,違者停止電腦教室自由上機權利四週;對故意損毀或偷竊機器設備者,除取消電腦教室自由上機權 利,將報請學務處議處。

第九條:在電腦教室使用網路時,應遵守網路禮節及本校電腦網路使用規範之規定,同 為維護合法軟體版權,禁止任意拷貝電腦中之軟體,若違反以上事項者停止電腦 教室自由上機權利四週,並報請學務處議處。

第十條:電腦教室開放時間由工讀生管理教室,自由上機之同學須遵守本辦法之規定。若有同學不遵守,經工讀生勸阻不聽者,違規情節輕者,停止電腦教室自由上機權 利四週;違規情節重大者,報請學務處議處。


第十一條:本辦法經圖書資訊委員會會議通過,呈 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     
版權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