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書規則
(一) |
教職員借書以二十冊為限,借期六週,若無人預約,得續借乙次;視聽資料以二件為限,借期二週,若無人預約,得續借一週。 |
(二) |
教職員工眷屬借書以十冊為限,借期四週,若無人預約,得續借乙次;視聽資料不得外借。 |
(三) |
研究生借書以二十冊為限,借期六週,若無人預約,得續借乙次;視聽資料不得外借。 |
(四) |
學生借書以十冊為限,借期四週,若無人預約,得續借乙次;視聽資料不得外借。 |
(五) |
雲嘉南區域大專校院圖書館聯盟圖書互借規則(合作學校名單)館際互借讀者借書以五冊為限,借期21日,不提供續借及預約;視聽資料不得外借。 |
(六) |
南區技專校院校際整合聯盟圖書互借規則(合作學校名單)館際互借讀者借書以五冊為限,借期14日,不提供續借及預約;視聽資料不得外借。 |
(七) |
興國管理學院圖書館館際互借規則,讀者借書以五冊為限,借期14日,不提供續借及預約;視聽資料不得外借。 |
(八) |
高雄大學圖書館館際互借規則,讀者借書以五冊為限,借期14日,不提供續借及預約;視聽資料不得外借。 |
(九) |
校外人士入館借閱,圖書以五冊為限,借期二週,不提供續借及預約服務,視聽資料限館內使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