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館藏借閱與場地借用規則

提供教職員生、眷屬及校外人士最完整之圖書借閱權限、續借預約規範、逾期處理及館內空間借用辦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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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 資料來源:閱覽典藏組 | 最後更新:2025-11-18 14:40:23

01. 借書證 - 辦證資格

  • (一) 本校專兼任教職員工憑「識別證」,在學學生憑「學生證」即可直接入館借閱圖書。
  • (二) 專任教職員工之直系親屬及配偶(須年滿 12 歲),得持教職員識別證、眷屬身分證明文件及照片一張,至流通櫃台申請辦理「教職員工眷屬閱覽證」。
  • (三) 兼任教師憑人事室發給之聘書正本(或系所證明文件)、身分證正本及半身照片一張,親至流通櫃台辦理借書證。借閱權限比照一般教職員,有效期限與聘期相同。
  • (四) 凡本校未具校友證之校友,或年滿 18 歲且設籍於台南市、高雄市之居民,得持身分證正本、照片一張、保證金新台幣 1,000 元親至本館辦理「校外人士借書證」。未具校友證之校友年費 100 元,一般台南/高雄居民年費 500 元。
  • (五) 「校外人士借書證」有效期限為一年。到期時可持身分證、原借書證及續用年費辦理延用;或於辦理圖書還清手續後繳回借書證,無息領回全額保證金。
  • (六) 在本校成立正式的官方校友組織前,全體校友之辦證流程與借閱規則,暫與台南市及高雄市之校外人士規範相同。

02. 各身分借閱權限規則與對照表

借閱身分類別 一般圖書冊數 一般圖書期限 圖書續借 視聽資料件數 視聽資料期限 視聽續借 館合借書證件數 館合證期限
教職員 (含兼任) 30 冊 6 週 1 次 2 件 2 週 1次 / 1週 1 張 4 週
教職員工眷屬 10 冊 4 週 1 次 0 1 張 4 週
研究生 30 冊 6 週 1 次 2 件 2 週 1次 / 1週 1 張 4 週
大學部學生 20 冊 4 週 1 次 2 件 2 週 1次 / 1週 1 張 4 週
南區技專聯盟讀者 5 冊 2 週 (14日) 0 0 0
其他跨校館合讀者 5 冊 2 週 (14日) 0 0 0
一般校外讀者 10 冊 4 週 0 0 限館內使用 0
⚠️ *重要註記: 視聽資料不論外借身分,若該件資料內部包含「兩片以上(含)」,在外借計算時即直接扣除兩片之額度上限。

03. 線上續借規範

  • (一) 已逾期之圖書或視聽資料,系統將全面鎖定,讀者不得辦理線上續借。
  • (二) 外借之圖書如無其他讀者進行預約,得續借一次。續借期限自辦理當日起重新計算,延長天數與原借期相同。視聽資料續借天數統一自續借日起算延長一週(7天)。
  • (三) 請讀者多加利用全校 借閱及館藏查詢系統 登入個人帳號辦理線上自助續借。

04. 線上預約規範

  • (一) 欲借閱之圖書若目前已被其他讀者借出,讀者得透過館藏查詢系統辦理線上預約。
  • (二) 預約圖書經歸還回館後,系統將自動發送電子郵件通知預約人,請於通知期限內親至圖書館 1 樓流通櫃台辦理借閱手續。

05. 逾期罰款與勞務折抵機制

  • (一) 凡借閱圖書或視聽資料逾期之讀者,本館將自動暫停其借閱、續借及預約權限,直至繳清滯還金為止。
  • (二) 一般圖書: 每冊每逾一日應繳納罰款新台幣 2 元視聽資料: 每件每逾一日應繳納罰款新台幣 5 元(罰款累計皆自動扣除國定假日與閉館日),單一物件之最高罰款上限為新台幣 3,000 元。
  • (三) 勞務折抵: 若讀者逾期罰款累計達新台幣 100 元 (含) 以上,超過 100 元之部分金額得申請轉為館內志願服務進行扣抵。每一小時折抵之金額完全依據勞基法最新公佈之「每小時基本工資」計。被罰款人須先至櫃台申辦,每完成一次服務,館方將退還該次服務時數所折算之等額罰金。

06. 學生證遺失與補辦借閱程序

🔄 補發借閱證流水線步驟:

1. 請同學先至教務處辦理學生證掛失,並取得教務處核發之「補發申請單」。

2. 持補發申請單至圖書館流通櫃台蓋章備查,由館員在單據上註記「全新條碼卡號」。

3. 將單據送回教務處,教務處將依據圖書館註記之新條碼印製新版學生證,即可恢復正常借書功能。

⚠️ 注意:若因借書證或學生證遺失未及時掛失,導致遭他人冒用借出圖書且無法追還時,一切賠償責任與損失金額皆由原持證人全權負責。

07. 館內討論室與場地借用標準表

場地類別 團體討論室 個人研究小間 8 樓視訊廳 (會議型微縮教室)
開放營運時間 依開館時間公告 依開館時間公告 依開館時間公告
可預約期程 2 天內 1 個月 2 週內
單次使用上限 4 小時 7 天 3 小時
每週預約次數上限 2 次 / 週
登記審核限制 須提前 1 天
逾期報到取消期限 20 分鐘內 1 天 (24小時) 內 20 分鐘內
使用人數限制 3 人以上 限 1 人 20 ~ 70 人
申請資格門檻 本校在學教職員工生 專兼任教職員工、碩士班、大學部三年級以上(含延修生) 限任課教師申辦
(授課老師須全程在場)

08. 圖書資料遺失或毀損賠償要點

  • (一) 借出之圖書資料、多媒體視聽資源,若因讀者不當使用、故意損毀或不慎遺失者,借閱人應自行購買「原書同一版本」或「最新修訂增訂版」之全新新書償還本館,並負擔圖書加工耗材費用。
  • (二) 若該圖書已絕版且確實無法購得原書、新版本時,則必須改以現金賠償。賠償金額統一按本館登錄之「圖書原始採購價格之三倍」進行計價賠償。
  • (三) 在辦理圖書抵補賠償期間,該書籍所產生之逾期日數,仍須依本館規定照常計繳逾期滯還金。

09. 畢業離校與教職員工離職程序

凡本校專兼任教職員工辦理離職、應屆畢業生或退學學生辦理離校手續前,皆必須將名下所借閱之所有圖書、多媒體視聽資料全數歸還圖書館,並清償所有累積之逾期罰款金額。 經流通櫃台檢核無誤並於電子公文離校系統核可後,始得領取畢業證書或辦理離職手續。

10. 限制外借之特殊館藏類別

基於學術參考之即時性與保存完整性,下列各類型資源限定於館內閱覽,一律不提供常態外借服務:

📕 參考工具書
📰 當期與合訂本期刊
🗞️ 當日與歷史報紙
📂 政府公報與學報
🎓 碩博士學位論文
📌 教師指定參考書
🎞️ 微縮與縮影資料
📘 校內外畢業紀念冊
📁 剪報與專題小冊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