📄 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 (NDDS)
當您需要一篇期刊論文、會議論文或博碩士論文,但本館並無此館藏時,您可利用本系統向他館申請代為複印資料並郵寄至本館。
⚠️ 系統使用費與通知重要提醒
- 依國研院科資中心規定,每件成功取得的資料,除申請館原有的複印/郵寄費用外,需額外加收「系統使用費 15 元」。
- 本系統所有進度與領件通知皆以 E-mail 傳送,請務必確保您註冊時填寫的信箱能正常收信。
操作申請 4 步驟
確認本館館藏
申請前,請務必先透過「館藏查詢系統」或「電子資源查詢」,確認本館是否確實沒有典藏該文獻,避免白花冤枉錢。
註冊系統帳號
初次使用者需至 NDDS 平台點選「讀者專區 ➔ 申請帳號」。待本館審核通過後,系統會發送啟用通知信。
查詢資料與提出申請
登入系統後,可先於聯合目錄查詢哪間圖書館有典藏該期刊,再點選「提出申請件」填寫空白表單送出。
到館繳費與取件
申請館處理完畢並郵寄至本館後,您會收到 Email 領件通知。請至本館 1F 流通櫃檯繳交費用並領取文獻實體。
📚 南區技專校院校際整合聯盟
憑本館借取之「聯盟借書證」親自至南區各技專校院圖書館借書。
| 借證規定 | 教職員憑識別證,學生憑學生證,親自至本館 1F 流通櫃檯借取「聯盟借書證」。每次持有證件期限為 4 週,不得續借。 |
|---|---|
| 互借權益 | 每張證件可至參與計畫之任一圖書館借閱圖書 5 冊,借期以 14 天 為限,不提供續借及預約服務。 |
| 抵押與歸還 | 至他校借書時,「聯盟借書證」將由他校保管。當您將所借圖書完全還清後,才可取回聯盟證,並回本校圖書館換回您的原抵押證件。 |
| 違規與遺失 | 逾期依他校圖書館罰款規則辦理。若遺失「聯盟借書證」,須辦理掛失並繳交手續費新台幣 200 元;若造成本館損失,由原持證人負完全賠償責任。 |
🏫 一般跨館圖書互借
憑雙方認可之有效證件,親自至特定合作大學圖書館辦理借閱。
⚠️ 違規停權警告:本校讀者如經合作館通知有圖書逾期或罰款未繳清之情事,本館將立即以「違規停權」處理,暫停您在本館的所有借閱權限,待您至他館處理完成後方可復權。
- 服務對象為持有本校有效教職員工證、學生證之本人。
- 跨館借閱規則、可借冊數與天數,依據各合作館當下的協議規定辦理,請遵守對方圖書館之相關規定。
- 持跨館互借證件之讀者須換證入他館,且多數圖書館規定不可攜帶個人書包入館。
- 外借資源僅限「已編目典藏可供外借之實體圖書」,各系所分館之館藏與非書資料通常不予外借。